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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唑仑(台湾版)100片/盒

商品介绍

特点及基本说明:

制造地:台湾

使用群体:男女通用

产品类型:口服片剂

包装方式:片状10片/板;一盒100片

100%伪装发货不拆单

适用年龄:14+

最佳使用量:安眠每次半片;迷晕每次5片兑入饮料中

附加效果:迷幻,,迷晕,失忆

颜色口味:无味蓝色(正规三唑仑都是蓝色的)

保存期限:2年

产品特色:百年老字号,男女通用迷晕神器,副作用小(几乎没有),

进口正品三唑仑, 易溶易吸收,效果更强,作用更烈,超级好用(数量不多,欲购从速!)

1片安眠,2片轻度昏迷,3~4片深度昏迷,最多6粒,不能超量。

1瓶有100片,性价比高,最经济划算

产品特殊性发货难,所以只支持全款!!让顺风车送过来!

因此药品管控严格,取得困难,故不排除涨价可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唑仑为镇静安眠药,为更好地保证三唑仑的合法医疗、科研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现对三唑仑的管理进行如下调整:

一、将三唑仑由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和制剂。

二、三唑仑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生产(三唑仑原料药及其制剂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其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生产。

三、三唑仑的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下达,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计划组织生产。

三唑仑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计划将三唑仑原料药销售给制剂生产企业或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出口企业。

四、按照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唑仑制剂统一纳入麻醉药品经营渠道经营。三唑仑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将三唑仑制剂销售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一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由一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给有关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三唑仑制剂。

五、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不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停止销售三唑仑,将三唑仑库存情况登记造册,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库存的三唑仑应当按原购进渠道退回生产企业,确实无法退回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麻醉药品经营企业代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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